离婚多年有相认的必要吗,不必,没有一定的规定。
这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情况而定。
有些情况下,夫妻可以完全分道扬镳,明确今后相互尊重,但没有必要进行相认。
但也有一些情况,有必要进行相认。
比如有共同的子女,两个人曾经有爱情和遗产问题。
如果有子女需要双方照顾,两个人有遗产的话,夫妻双方仍然要共同分担责任,就必须要有相认的必要了。
另外,无论是夫妻双方离婚维权,还是遗产概要的处理,也建议双方进行相认。
总之,离婚多年爱护子女,清理遗产,双方有利益冲突等都有可能需要离婚双方相互认同,所以说,有必要的时候,夫妻双方是应该进行相认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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